教育督导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文件 > 教育督导文件 > 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8 09:30:08   来源:教育督导

沪府教督办〔2017〕6号

各区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近期,多地发生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侵害事件,影响恶劣,给受害幼儿及家庭造成重大伤害,同时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1124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9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工作,重点督查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内部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尤其是幼儿园饮食安全、卫生保健、消防设施、教师和保育员资质、教学和生活区域监控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要作为重中之重,教育局领导干部要带队督查,重点深入办园条件薄弱的园所,掌握辖区内学前教育的真实情况。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对幼儿园伤害幼儿等恶性事件,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幼儿园伤害幼儿事件的发生,保障幼儿安全健康。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常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基本运行情况,按要求将相关数据信息报送至区政府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对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促使幼儿园不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常态化的监管工作机制。要强化准入管理,确保办园条件达标;强化技术手段监管,确保监控设施无死角。要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巡查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区域内的非法办园行为。要建立“大联动”执法机制,2017年底之前,坚决取缔辖区内硬件不达标、管理不规范、整改不到位的学前儿童看护点。要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飞行检查,重点督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自查工作及问题整改是否及时到位。通过市、区的共同努力,真正把本市每一所幼儿园办成幼儿快乐成长的乐园,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在幼儿园自查并填写自查表(见附件3)的基础上,各区填报《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行为区域全覆盖督导检查情况汇总表(区)》(见附件2),并于12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盖好公章的材料交上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大沽路1003405室),电子稿发送至:zyh7605@126.com

 

联系人:赵雁鸿;联系电话:2311666718116286967

 

附件:1.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91号)

      2.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行为区域全覆盖督导检查情况汇总表(区)

      3.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自查表(幼儿园)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分享到:
相关信息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督导   版权所有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301号  电话: 021-69713664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