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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市中小(幼)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1 12:45:47   来源:教育督导

关于对本市中小(幼)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区教育督导室:

目前,上海市已进入进博会安全保障冲刺阶段。根据近期上级关于加强进博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为营造进博会期间良好的安全氛围,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要求各区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对区内所有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022-23

二、检查对象

各区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1.区教育督导室组织责任督学于规定时间内,按照检查指标对所挂牌学校食堂进行逐一实地查看(未挂牌学校由督导室组织统一检查),对照标准开展评价,对未达标的项目实地拍照取证留存,并用文字备注说明,于2018102324点前通过“责任督学信息化工作平台”提交相关记录,具体评价内容见平台“专项记录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详见附件1

2.区教育督导室对区内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完成本区情况汇总表,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落实情况(详见附件2),并于2018102417点前将汇总上报。

 

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

2018年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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