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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教育督导室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08-22 16:22:49   来源:教育督导

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及教育督导室主要工作职责

(试行稿)

 

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与《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特制定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青浦区教育督导的总体规划、策略和计划。

2.审议青浦区教育督导委员会重大工作举措和重大事务。

3.统筹指导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项工作。

4.聘任青浦区教育督导专职督学、责任督学、兼职督学等。

5.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6.发布青浦区教育督导报告。

7.完成上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青浦区人民政府要求的其他教育督导工作。

二、委员会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主任

(1)负责青浦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

(2)主持制定青浦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划。

(3)召集青浦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和研究会议。

2.副主任

(1)协助主任负责青浦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各项工作。

(2)协助主任制定青浦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划。

(3)以副主任单位主管工作为主,对青浦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及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供政策支持及工作保障。

3.委员

(1)参与青浦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各项重大工作。

(2)参加青浦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和研究会议。

3)研讨青浦区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务。

4)审议青浦区教育督导重大报告。

5)以成员单位主管工作为主,对青浦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及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供政策支持及工作保障。

三、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工作职责

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教育督导的具体实施。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组织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

2.对青浦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规范办学实施监督、指导,并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评估、监测。

3.定期对专职督学、兼职督学、责任督学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教育管理、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并采取措施支持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与交流,提高督学专业能力;对督学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4.组织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根据本区域内的学校布局和在校学生规模等情况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并为责任区内每所学校指派不少于两名的责任督学。指导责任督学开展工作,及时收集责任督学对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本区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向督导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5.完成上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青浦区人民政府要求的其他教育督导工作。

6.根据区教育重点工作等开展专项督导。

7.完成各类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监测报告,提交督导委员会审议,向区人民政府递交专项或综合督导报告和年度教育督导工作报告,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

 

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8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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