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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完成对全区中小学关于“学生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专项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13-02-20 16:19:09   来源:教育督导

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确立学生“健康第一”理念目标,结合本区学校实际,我区督导室组成专项工作督察组,于2012年4月至6月开展了全区初高中学段、9月中旬至12月对全区小学进行了“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工作的专项督查。

    督查组制订了以“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工作落实为重点的督导评估指标,从组织管理、教学和活动、条件保障、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对各校“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和督查。

    从本次督导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对教育局提出的“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工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能针对学校实际采取一些新的举措,并积极落实在行动上,注重抓过程,抓落实,抓检查,经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产生了一些具有体育学科特点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同时也发现有部分学校对“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工作思想上重视不够,推进的力度不大,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也不明显。

    为此督导组对全区中小学“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推进工作落实提出来如下整改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上海市中小学2012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要求,切实落实并科学合理安排“三课两操两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校园平均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要求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完善“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此项工作的真正落实;三是要求全区中小学制定具有校本特点的《室内广播体操》;四是加强体育教研组建设,有计划的配备体育教师,合理制定体育教师工作量,不占用或挤用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五是在确保安全的状态下,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创设特色,人人参与,选拔尖子,科学训练,形成有效的培养机制。

本次专项督查对青浦区落实“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进作用,在狠抓整改的同时,要求全区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阳光体育活动”,通过“三课两操两活动”等教学活动认真实施,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一小时”,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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