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责任督学主题性随访督导的通知》要求,区教育督导室组织责任督学对我区4所民办初中(小学)分别开展“主题性随访督导”,具体就民办初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建设等情况展开督导。
四所学校的责任督学对各自学校就: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建立;少先队(共青团)标志、标识、礼仪的执行;国旗的布设;升挂国旗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小学生守则》的张贴等内容,通过校园巡视、查阅资料(照片、文档等)、问卷调查、座(访)谈等方式开展随访督导。通过督导工作发现:各学校都建有少先队(共青团)组织,也都建有少先队(共青团)活动室。少先队队员(共青团团员)入队(入团)都能举行正式仪式,少先队员都按规定佩戴红领巾,共青团团员都按规定佩戴团徽。每所学校配有升国旗旗台和旗杆,严格执行升挂国旗制度,能够做到每周一及重大节会活动举行升旗仪式。在学校明显位置张贴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在各班教室正前上方规范布设国旗标识。
检查学校建有《少先队工作制度》、《共青团工作制度》、《升降国旗制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和升旗仪式严格按国家规定认真执行。按国家规定配有升国旗旗台、旗杆,每个教室正前上方都规范布设了国旗标识。在明显位置布置张贴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小学生守则,如校门口、教学区、教室、专用教室等等。 每周一学校都举行升旗仪式,升旗仪式的主题结合学校德育和教育教学活动。另外对升旗仪式的礼仪、规范等方面做了细致的规定和明确落实路径。各学校在养成教育培养、立德树人方面,从制度文本、操作细则、检查反馈、改善提升各环节细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