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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浦区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02-11 14:21:45   来源:教育督导

一、指导思想:

2019年是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的开局之年、是实施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打造青浦更高质量教育服务品牌的重要之年。青浦教育督导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和《上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加快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重点,全面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督导职责,系统健全教育督导专业化工作支持体系,为青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二、重点工作:

1.统一思想、全面落实,积极迎接下半年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对我区的综合督政

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建立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规定,本市已相继完成两轮市对区县政府开展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综合督政工作。2019年下半年,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我区开展第三轮综合督政。

本次综合督政,将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共同依法履行教育责任,进一步推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及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形成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优质发展、公平发展、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本次综合督政以我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教育规划为主线,结合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并根据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实际,在做好年度区政府教育工作自评公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督导项目开展。主要内容包括:1.青浦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情况2.青浦区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情况。

督导室计划在各职能科室的支持配合下,于2月底完成“迎接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对我区的综合督政工作方案”。3月份完成对应督政指标的分解和任务落实到各责任科室。3---6月份积极准备,完善数据、资料的收集,并撰写完成督政综合报告。7月份全面完成各类迎督准备工作。

 

2.积极谋划、层层落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工作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上海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办法》,全面启动迎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制定本区申报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力争在最短时间内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验收。

督导室将于2月中旬召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会议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并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申报及监测平台”导出的数据,对照《上海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有关指标,梳理出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达标指标。结合我区实际及上海市教科院的建议,进行整改,以解决存在的指标不达标问题。计划于9月底完成整改。

3.认真筹划、统一安排,全面铺开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督导评估

新一轮青浦区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于2018年下半年已经启动,2019年,督导室将依据各校申报情况,全面铺开此项工作,认真筹划、统一安排,制定计划和时间表。切实做到有序、有效、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各校办学行为,提升各校办学水平。

三、常规工作:

1.进一步优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2018年8月份,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的文件要求,教育督导室,对全区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配置责任督学,目前全区91所公办、民办幼儿园,共配置了27名责任督学。2019年,督导室将计划安排相关的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督导室将在全国责任督学创新区验收的基础上,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领导力,进一步优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2.进一步完善多元主体参与教育督导的机制

    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相互监督和良性互动,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提供多元主体参与督政、督学的条件。在督政中坚持发挥区人大、区政协对政府的监督作用,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并听取有关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意见,在综合督导过程中通过资料查阅、随机访谈、校园观察、课堂听课、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社区代表等各方面意见,鼓励学生、家长、社会组织、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学校管理;激发教师、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内在需求,形成师生、家校、区校共治共管的局面,增强学校办学的透明度,提升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进一步优化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常性督导、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和办学水平综合督导机制。

3.认真落实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布置的专项督导和质量监测工作

2019年,督导室将继续认真落实开学检查、公、民办学校规范招生、体育卫生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水平绿色指标质量检测等常规性专项督导工作,积极完成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布置的教育热点事件的专项督导工作,严格履行督导室的工作职责。

4.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督导工作

2019年,督导室将深入贯彻落实本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秩序的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督导工作。严格依据本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进行“全覆盖”的招生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即时整改,有效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5.完善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告的制度

依据《条例》规定,通过青浦教育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教育督导结果、教育质量评估报告和监测结果。建立向社会公示、公告、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和学校督导情况的校长问责制,强化校长责任。为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提供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专项督导或综合督导结束后,区督导室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督导报告并报市教育督导机构备案,督导报告通过青浦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每年度末,区教育督导机构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年度教育督导报告。

结合市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督导第二协作区的信息平台的开发,加强对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拓宽区域教育督导信息发布的渠道,切实落实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告制度。

6.依法行政,继续做好区教育工作年度公示公报工作

近年来,我区教育工作公示公报完成情况比较正常,2019年在总结前几年教育公示公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评、公示、公报工作等诸环节,认真按公示公报的操作程序,完成汇总、公示、修改、签发、上传等程序,高质量地完成2018年区教育工作公示公报工作。力求通过年度自评公示公报的过程,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不断优化教育发展机制。

7.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革重点、热点和难点工作的督导调研

重点关注师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招生等工作重点,加强督导、调研。

 

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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