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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3 09:48:04   来源:教育督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做好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开学检查工作制度规定,拟于3月12日至23日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级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情况,重点聚焦各级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人

 

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详见附件)。

三、督导组织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抽调人员参加督导。

(一)教育部党组成员带队成立8个督导组,对16个省份进行重点督导。每个督导组由部党组成员1名、部内有关司局负责同志1名、国家督学1名、部内有关司局处级干部1名、省级公安部门处级干部1名组成(共5人)。

(二)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带队成立16个督导组,对重点督导以外的其他16个省份进行督导检查。每个督导组由部内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1名、国家督学1名、省级公安部门处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各1名组成(共4人)。

四、督导方式

采取学校全面自查,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逐级组织抽查,教育部实地督导的方式进行。同时,邀请中央有关媒体记者参与督查工作,并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满意度调查。

五、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2月26日-3月3日,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要实现所有学校全覆盖。一是指导各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二是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各高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

为多方面、多角度了解各地有关开学工作情况和群众满意度,3月1-15日,各地要组织不少于1%的师生(不含高校和幼儿园)参加网络测评(网址http://dcwj.cee.edu.cn/)。

(二)省级抽查。3月1-7日,省级教育部门组织对各县(市、区、旗)、各高校进行督导,要覆盖所有地级市(州、盟),3月10日前报送督导问题清单,3月16日前报送自查报告。

(三)实地督导。3月12-23日,各督导组根据分组安排(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分赴有关省份,在听取汇报后,由组长随机抽取督导检查地点,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照问题清单进行督导,实地督导结束后简要向被督导省份反馈意见。汇报会需请省内部属高校参加并做简要汇报。督导组所督导学校应涵盖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有部属高校的省份,至少要到1所部属高校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各组在督导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注重查缺补漏,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督导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各组在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廉洁自律,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联 系 人:宋师亮 

联系电话:010-66096330  66096337(传真)

电子邮箱:zxddc@moe.edu.cn

 

附件: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附件

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

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6.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7.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8.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9.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0.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1.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2.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3.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15.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7.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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